去郵局領掛號信,隔壁櫃台傳來這樣的對話:
郵局人員:這張發票過期,這張6月6號才能領。
女士:什麼這張過期,意思是不能領到錢。
郵局人員:是滴。
女士:唉哟~~怎會有這種事,我好不容易才對到兩百塊捏。
郵局人員:妳就事業做那麼大,都不來領,放到過期。
女士:每次來都忘記,又不是我願意。問你喔,我可不可以去別家領?就能領到錢。
郵局人員:想太多,不可能,電腦一嗶就知道過期。
女士:唉~~(嘆氣)喂,你真的不讓我領喔?
郵局人員:不是我的關係好不好?是財政部規定的,不然妳打電話去跟財政部部長講,讓他通融。
女士:(看著她手中的發票)一張太晚,一張太早。噯,這張真的不能領嗎?
陷入鬼打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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