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三年級時,家中開木器加工廠的同學,邀住她家附近幾個同學去看她媽媽從市區最有名的麵包店買來的生日蛋糕。
我還記得那個奶油蛋糕有粉色玫瑰花點綴,據說那也是奶油做的。
那位同學並不是為分享喜悅,請我們去吃蛋糕,只是炫富。
那是多數家庭經濟不寬裕的年代,三餐吃飽就很好了,吃點心是奢侈事。
鄉下小孩那看過奶油蛋糕,更別說吃過奶油蛋糕。
偶爾吃碗豆花或是菠蘿麵包,就開心的不得了。
沒能吃到蛋糕的我們回家途中,討論著奶油蛋糕是怎樣的口感。
後來媽媽聽說我去人家裡看生日奶油蛋糕,這違反父母平日對我的告誡,自然要挨罵。
但媽媽從每日菜錢節省一些些,給我買了小小一塊草莓口味蛋糕,讓我知道蛋糕在舌尖的滋味。
長大後,吃到真正奶油蛋糕,明白媽媽從學校對面小麵包店買來的草莓蛋糕,只是加了色素的海綿蛋糕。
連最愛的櫻桃,都是糖精醃漬的蜜餞,而不是真的櫻桃。
但那獨享簡單的草莓蛋糕的味道,現在回想還能感覺到那特別的甜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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