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幾種水果,光是芬馥氤氳的果香就能讓人垂涎欲滴,那就是夏天的鳳梨和芒果,百香果。
我愛芒果更勝鳳梨,豔紅果皮的愛文芒果,金黃果肉,讓我不顧形象大啖芒果,汁液延著手指手掌滑到手臂。小時候媽媽不停的叮嚀,不要滴到衣服,汁液滴到衣服會洗不掉。所以,我會鋪兩張報紙,蹲在上面吃,我是絕不去站在洗碗槽前吃芒果,因為,有人走進廚房,看見鬼祟的背影,認定妳在偷吃什麼東西。也不喜歡把切成小塊的放在盤子裡的芒果,那種秀氣吃芒果,顯現不出芒果的香甜絕妙滋味。
吃完芒果之後,芒果的香味會一直留在手指上,我真的好喜歡那味道,會像很搞笑的把手指一直放在鼻子前面聞。
因為做這動作,曾被說:妳我心目中的淑女,為什麼一直聞手指?多難看。難看?我還沒舔手指哩。
今年氣候怪異,春季時,低溫濕冷雨水過多,初夏爆熱,倒置芒果收成不好,價錢貴,一般般長相也要一斤四十九塊。照片中個子這麼大的,一斤要八十九塊。我看人拿一個去結帳,一百五十七塊,那人又要拿回放,買不下手啦。
我挑一個手掌大小的~~四十七塊~~真是不便宜啊。
切成小塊慢慢享用時,忽然間想起有一年芒果盛產,在賣場促銷特賣,像我手掌大小的一顆一塊錢,我買了十顆,吃的過癮,也吃出過敏,還被媽媽下達禁食芒果命令。
香甜的芒果在戀戀不捨心情下吃完,戀戀不捨地聞著右手食指上香芒好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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